关于启动预算一体化系统项目库建设的通知

发布者:杨明睿发布时间:2022-06-02浏览次数:962


学校各部门、单位

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,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管理,落实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,做实做细项目储备,扎实推进项目库建设,为预算管理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,做好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工作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推广实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》(财办〔202219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现启动2023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

2023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四中、五中全会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15号)有关精神,推进落实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,申报项目要紧密联系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、新一轮“双一流”建设和年度任务目标,增强预算法制意识,坚持“统筹兼顾、保证重点、厉行节约、讲求绩效”的总原则,提升资金使用效益,保障学校内涵式、高质量发展。

本次申报的项目经过评选入库后,将作为后续预算安排的项目储备和重要依据,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、积极组织申报。

二、申报范围与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范围

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校内二级单位(院系、部处、直附属单位等)全覆盖。

各单位及挂靠的下属单位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申报。各单位需将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项目分开填报,统一汇总提交。

对于同一项目,院(系)与职能部门不重复申报。

(二)申报要求

1. 项目定位

申报项目应符合学校及本单位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,围绕事关学校或本单位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。主要包括:(1)为完成本单位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;(2)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、大型专用设备、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运转类项目。

以下经费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:(1)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支出项目;(2)为保障机构自身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。

3. 项目类别

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合作交流五类。

4. 其他要求

项目申报遵循精简填报的原则,项目概述一栏请凝练所申报项目基本内容与工作设想,项目总体目标一栏请简述预期目标与成效。

项目征集长期有效,本轮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2022630日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请各单位于2022630日前填写完成项目申报表(附件1)及项目汇总表(附件2),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。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钱文婧、财务处芮莹心;纸质版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、盖章后,提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规划科(行政楼508室)。

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项目预期绩效目标、建设规划等问题主要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;有关项目预算的问题由财务处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如下:
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规划科:5209138352091384

财务处预算管理科:8379352952098192


附件1:2022年度项目申报表.docx

附件2:2022年度各单位项目汇总表.xlsx